四川市长期照护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2-08-25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简称长护险,是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医保统筹基金划转等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为经过《评估标准》评估确定为长期护理等级2级(中度失能)、3级(重度失能Ⅰ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5级(重度失能Ⅲ级)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Q
什么是长期照护保险?
A:
Q
照护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A:
Q
照护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A:
Q
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A: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市医保中心年初预划全年账户时,统一从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中划转。
2.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Q
哪些人可以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A:
Q
如何申请失能评定?
A:
参保人员申请享受待遇的,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有效的诊断证明和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向照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报送至市政务中心三楼E89、E90 窗口。参保人员也可通过四川医保APP、江苏政务服务网、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对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照护床位的人员,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将部分失能评定事项,委托给协议服务机构。协议服务机构在照护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进行初步评估、协助提交失能评定申请等。
Q
失能评定的依据是什么?
A:
Q
居家失能参保人员申请评定后,具体评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A:
Q
哪些情况不予受理照护保险待遇申请?
A:
Q
在机构照护保险待遇有哪些?
A:
Q
照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A:
Q
评定通过后从何时开始享受待遇?
A:
符合享受照护保险待遇条件的,自评定结论作出之次日起享受照护保险相关待遇。
Q
居家失能人员家庭照护服务费如何发放?
A:
Q
居家失能人员享受辅助器具服务的标准是多少?
A:
Q
居家失能人员有哪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套餐可以选择?如何选择?
A:
上门服务、辅具服务申请在居家待遇申请表上一并告知,可根据失能人员需要选择合适的服务。
目前有13个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套餐、13个个性服务项目可供居家失能人员选择。
服务套餐分别是安康1、安康2、护康1、护康2、护康3、护康4、清洁服务套餐、压疮护理套餐、体征监测套餐、清洁服务+压疮护理套餐、清洁服务+体征监测套餐、压疮护理+体征监测套餐,每周上门服务一次,每次服务时间1-1.5小时。居家照护服务费用中,每次由个人负担5元,在服务结束后,经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确认后,从照护保险支付的家庭照护服务费中扣除。
已经接受居家上门套餐照护服务的失能人员可申请每周增加一次免个人负担的“宁康”服务。从“宁康”服务套餐中选择7-10项服务组成套餐,每次服务时间1-1.5小时。参保人可委托服务机构代办申请手续。个性化服务包括生命体征监测、排泄护理等内容。
Q
已享受居家失能待遇的人员,想要入住医疗机构(护理院)照护床位、养老院的该怎么办?
A:
Q
哪些情况下失能人员不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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